版权所有: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招生就业工作处:0719-8846111 就业指导中心:0719-8846112 传真:0719-8846112
版权所有@汉江师范学院 建议使用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分辨率1280*768以上访问以获取最佳浏览效果 技术支持:才立方就业
51La
1、年龄35以内,男女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
2、必须持有十堰市《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优先考虑;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操作电脑等办公软件,能熟练驾驶汽车,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周能: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月工资:300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休息时间同机关事业单位同
步.
十堰市张湾区
点击查看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