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汉江师范学院就业信息网
  • 我是学生
  • 我是单位
  • 我是教师

  • 主页
  • 学生
    • 办事大厅
    • 职业辅导
    • 就业服务
    • 就业信息
    • 简历实验室
  • 单位
    • 了解学校
    • 发布信息
  • 校友
    • 跟踪服务
    • 校友通讯
  • 关于我们
    • 中心介绍
    • 组织机构
    • 服务指南
    • 就业榜样
  • 简历实验室
    • 简历实验室
  1. 首页
  2. 政策法规
  3. 文章
李克强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
收藏
浏览:5375次   分享至: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6日11:09
  • 上一篇:《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下一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

版权所有: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招生就业工作处:0719-8846111    就业指导中心:0719-8846112    传真:0719-8846112


版权所有@汉江师范学院 建议使用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分辨率1280*768以上访问以获取最佳浏览效果 技术支持:才立方就业